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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纠纷

商标纠纷亦称商标纠纷案件,是指以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构成商标侵权成立时应如何进行赔偿为原因的诉讼。商标纠纷是围绕商标发生的法律争议。中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纠纷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商标异议,二是商标争议,三是商标侵权。人民法院受理的商标纠纷案件主要有四种类型:商标行政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商标转让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案件及商标刑事纠纷案件。有3种商标纠纷诉讼解决方式:当事人协商解决,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认定侵权行为,并采取执法措施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不服责令其停止侵权的行政处理决定,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通过行政机关解决侵犯商标权的纠纷在程序上比较简单,且从制止侵权行为的目的来看也是有效的,但是被侵权人不可能通过这种行政查处得到民事赔偿。行政部门只能在查处过程中就民事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而被侵权人仍希望获得民事赔偿,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侵权时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诉讼是最终的解决途径。即使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的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提出各种民事救济请求。

1洋河所涉一商标注册纠纷终审判决,张再如被知产局裁定不予注册

新京报讯 6月16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消息显示,张再如申请注册的商标,因与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河公司”)的相关商标存在争议,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不予注册。张再如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后,诉讼请求遭驳回。张再如进而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1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已审理终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洋河所涉一商标注册纠纷终审判决,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不予注册

此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查明,关于诉争商标“蓝之酿 蓝色雅酿及图”,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其申请注册违反2013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为由,决定不予核准。洋河公司提交了诸如“蓝色经典”、“海之蓝”、“天之蓝”、“梦之蓝”等商标的使用情况及知名度证据,以及洋河公司为全记录、商标注册证据等。而张再如提交了广告合同、相关图片等证据用于证明诉争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于洋河公司的引证商标未构成近似。

在原审诉讼中,洋河公司提交了张再如申请注册的商标列表,用于证明诉争商标的注册具有恶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故驳回了张再如的诉讼请求。

张再如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

2“小品牌”也受保护!雀巢与银鹭侵权“摇8下”商标被判赔30万

反向混淆制度与正向混淆制度一样,都立足于保护商标识别功能的正常发挥。法律制止商标反向混淆行为是为了保护在先注册并使用商标的小企业不被大企业铺天盖地的宣传广告所淹没,也防止消费者误认小企业在搭大企业的便车,从而维持小企业的市场主体身份,产品独立资格,为其将来拓展市场预留出空间。

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台州市尖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可公司)诉湖北银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鹭公司)、雀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雀巢公司)、台州市黄岩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润发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认定被诉方在咖啡饮料产品及广告宣传中使用“摇8下”标识侵害了尖可公司“”注册商标权,有力保护了尖可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其品牌价值。

案情介绍

尖可公司拥有第12845320号“”注册商标权。该商标于2014年12月28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范围第32类:包括果汁、水(饮料)、蔬菜汁(饮料)、无酒精饮料等。2012年以来,尖可公司委托食品公司加工“摇8下”黑仙草凉粉爽植物/草本饮料、菊花凉粉爽植物饮料/风味饮料等系列饮料,并在浙江、福建、广东、海南、安徽等全国多个省市进行销售。雀巢公司、银鹭公司在雀巢“雪咖慕思”咖啡饮料及广告宣传中使用艺术字体&ldqu

3“七度空间”涉嫌“商标侵权” 销售商如何避免商标侵权?

“就因为卖了七度空间和蓝月亮,我们已有200多家商户莫名其妙收到法院传票,这真的是厂家在打假还是有人在借机敲诈?”近日,不少经营便利店、烟酒店的商户拨打温州都市报新闻热线88868886反映此事,称连日来他们都收到了来自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案由多为“商标侵权纠纷”,被起诉的涉案商品主要是“七度空间卫生巾”“蓝月亮洗衣液”等,原告为上述涉案商品的品牌厂家。

事情究竟如何?6月16日,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是厂家真打假,还是有人借机敲诈?

昨天上午,记者在老刘店内,以商家的身份,通过电话联系上“七度空间”卫生巾的生产厂家——恒大(中国)纸业有限公司。在记者表明自己的诉求后,一名“法务部”的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既然已经收到了法院的传票,那就按法律途径就行了。而当记者询问,七度空间的正规进货渠道是什么时,该工作人员重复了以上的话,并挂断了电话。

老朱表示:“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我们通过合法途径合法渠道采购涉案物品,物品的真伪性无法判断,按常理,采购的物品不会存在问题。如果是厂家打假,那么为何在2020年6月取证后,时隔一年才将我们告上法庭,如果发现是假货,还让我们销售假的产品,那不

4音频典型案例 | “红牛”商标权权属纠纷案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杂志 信息整理编辑:咖啡

“红牛”商标权权属纠纷案

一审案号:(2018)京民初166号

二审案号:(2020)最高法民终394号

裁判要旨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转让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许可使用之间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属是否发生变更。在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关系中,被许可人使用并宣传商标,或维护被许可使用商标声誉的行为,不是被许可人继受取得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事实依据,也不是现行法律规定的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法定方式。

案情摘要

上诉人(原审原告):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简称红牛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简称泰国天丝公司)

泰国天丝公司与案外人签订合资合同,约定成立合资公司,即红牛公司,泰国天丝公司为红牛公司提供产品配方、工艺技术、商标和后续改进技术。双方曾约定,红牛公司产品使用的商标是该公司的资产。经查,17枚“红牛”系列商标的商标权人均为泰国天丝公司。其后,泰国天丝公司与红牛公司先后就红牛系列商标签订多份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红牛公司支付了许可使用费。此后,红牛公司针对“红牛”系列商标的产品,进行了大量市场推广和广告投入。红牛公司和泰国天丝公司均对“红牛”系列商标进行过维权及诉讼事宜。后红牛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

5持续9年的商标维权,重庆鸽牌胜诉

1000万!重庆鸽牌胜诉,判罚金额创重庆商标侵权案之最

两家企业的商标只有一字之差,9年里官司不断。

编辑 | 锦鲤

来源 |缆材

近日,经法院判决,一方赔偿另一方1000万元。这一金额,创下目前已公开的重庆商标侵权案判赔金额之最。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持续9年的商标维权

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鸽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鸽牌”)诉重庆鸽皇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鸽皇”)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宣判。

判决结果显示,鸽皇一方需公开在报纸刊登声明,就侵害鸽牌系列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及侵害鸽牌企业名称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立即停止涉案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鸽牌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1000万元。

这背后,是一个一波三折的维权故事。

时间回溯到2005年3月,鸽皇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第9类“电线;电缆”等商品上申请了“鸽皇GEHUANG及图形”的组合商标,并于2007年12月获得注册。

2013年4月,原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认定鸽皇商标侵犯了“鸽牌”系列商标权及企业字号权,鸽皇商标被予以撤销。

对此裁定,鸽皇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不服,并用5年时间,通过不停上诉,走完了商标争议中的所有行政诉讼流程

6“荷花”商标侵权案终审,“杜酱荷花”因商标侵权判赔百万

著名的酱香型白酒品牌“荷花”,由华致酒行、河北中烟、贵州荷花酒业三方共同出品,拥有唯一的注册商标。其市场口碑和品牌形象颇佳,却屡遭恶意仿冒,给消费者造成混淆。这不仅伤害了品牌形象,更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此,荷花商标持有方果断以法律手段重拳出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荷花”商标侵权案终审,“杜酱荷花”因商标侵权判赔百万

在2021年4月30日作出(2021年6月4日送达)终审判决的河北中烟诉杜酱荷花侵害“荷花”商标权纠纷案【(2021)湘知民终57号】中,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侵犯了原告16899095号“荷花”驰名商标权,并判决:一、贵州杜酱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与销售标识16899095号荷花商标等酒类产品,相关经销商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二、向原告方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三、认定杜酱荷花侵权行为情节严重,主观恶意较大,责令其于30日内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刊登声明以消除因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

这一判决结果也让该案成为白酒行业知识产权的又一标志性案件,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近年来,商标话题屡屡登上热搜,商标产生的巨大经济价值也常引发社会热议。持续的市场热度,催生了囤积注册、标价售卖商标等不正当行为。

要防止这种现象的再次发生,一方面企业要强化商标法律意识,尽快把自己的商标、品牌、字号注册,另一方面,作为国家商标评审机

7少年儿童出版社捍卫“十万个为什么”品牌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6月4日,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诉四川某出版社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宣判,四川某出版社被判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第一时间电话采访了少年儿童出版社社长冯杰。

仿冒图书误导读者

《十万个为什么》在中国可谓家喻户晓。第一版《十万个为什么》出版于1961年,至今已出版至第六版,成为影响数代少年儿童成长的经典科普读物,被《人民日报》誉为“共和国明天的一块科学基石”,为我国科普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就在《十万个为什么》团队数十年如一日,精益求精打造高质量作品的同时,市面上却出现了大量仿冒《十万个为什么》的科普图书。孩子及家长基于对“十万个为什么”品牌的认可与信赖,在购买《十万个为什么》时极易“中招”,误以为购买的仿冒《十万个为什么》就是经典少儿科普图书《十万个为什么》。

更有之,此次诉讼中的被告出版社在仿冒《十万个为什么》的出版说明中写道:“众所周知,《十万个为什么》是影响了几代中国人的经典读物,也是国内发行量最大的科普图书。本书则是《十万个为什么》的升级版。”

“蹭热点也蹭得太张狂、太肆无忌惮了。”冯杰告诉记者,此次维权,实在是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了。“在我们&lsquo

8迪士尼新流媒体服务 Star+ 在拉丁美洲被起诉商标侵权

北京时间6月11日上午消息,据报道,迪士尼将于8月份在拉丁美洲推出独立的流媒体服务Star+,但是Starz却先在墨西哥、巴西和阿根廷等国家提起诉讼,指控迪士尼侵犯其品牌形象,以及即将推出的新服务会使消费者感到困惑。

迪士尼的“Star+”服务将包括来自迪士尼、FX、二十世纪工作室和国家地理的内容,以及Star原创剧等。在一份已翻译成英语的诉讼文件中,Starz认为,迪士尼的这项新流媒体服务和Starz旗下的StarzPlay服务在发音上过于相似。StarzPlay在该公司提起诉讼的地区可用。

Starz是一款付费有线电视产品和流媒体应用,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一直以“Starz”这个品牌名称运营。目前,Starz的业务遍布58个国家。Starz旗下的服务StarzPlay于2019年进入拉丁美洲。迪士尼的Star已在多个国际市场上可用,并且嵌套在迪士尼+之内,于去年12月正式推出。与此同时,Star+计划于8月31日在拉丁美洲作为单一服务上线。

在墨西哥提起的诉讼写道:“两家公司目前在墨西哥市场上存在直接竞争关系,这导致不公平竞争成为现实,特别是考虑到我们讨论的是相似的服务。”

一名Starz回应评论请求时表示,该公司“别无选择,只能通过在巴西、墨西哥和阿根廷发起商标侵权诉讼,起诉迪士

9奶糖品牌“金丝猴”诉“金喜猴”商标侵权案:二审赔偿“金丝猴”仍是3万元

奶糖品牌“金丝猴”诉“金喜猴”商标侵权案近日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判决结果为:维持一审原判,即“金喜猴”方面构成商标侵权,但赔偿上海金丝猴公司仍然是3万元。

2021年6月9日奶糖品牌“金丝猴”诉“金喜猴”商标侵权案:二审赔偿“金丝猴”仍是3万元

据判决书,因“金喜猴”奶糖使用了与知名奶糖品牌“金丝猴”近似的商标、包装,2019年,上海金丝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丝猴公司”)将“金喜猴”生产方山东汇福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汇福园”)等告上法庭。

2020年12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金喜猴”产品在显著位置使用了与金丝猴公司商标近似的标识,构成商标侵权。判决被告山东汇福园停止在其奶糖产品的包装上使用与原告的“金丝猴”商标近似的“金喜猴”标识;赔偿金丝猴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3万元等。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金丝猴公司不服,认为一审法院判赔金额过低,并于2021年3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改判赔偿金丝猴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0万元。

对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表示,根据一审法院和已查明的事实,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金丝猴公司实际损失或山东汇福园的实际获利,一审法院判定的赔偿金

10“青年良品”回归坚持保持高性价比?魅族已申请多个魅蓝商标

魅族手机早年前是能和苹果三星相媲美的存在,但是由于经营不当,魅族的智能手机业务已经日薄西山,市场份额年年下降。魅族因而在2018年放弃了子品牌魅蓝,但根据商标网的最新消息,魅族近日申请多个魅蓝字样的商标。

 

根据分类上看,魅蓝商标涵盖科学仪器、通讯服务、网站和广告销售。魅蓝是在2014年由黄章创立的品牌,当时的智能手机商标就申请完成,所以此次申请应该是为了魅蓝拓宽业务范围打下基础,同时这也表明魅蓝手机会重出江湖。

“青年良品”回归坚持保持高性价比?魅族已申请多个魅蓝商标

 

魅蓝顶着“青年良品”的旗号,是定位于年轻人的手机品牌,所发布的产品既保留了魅族手机的特色,性价比也是特别的高。所以魅蓝此次回归仍会继续保持原有的定位,价格要低于魅族手机,将继续冲击中低端性价比市场。

魅蓝的回归是否能在手机市场上站稳位置,亦或者铩羽而归?

 

就以小编的个人观点来看,只要魅蓝能突出自身特色就不难分一杯羹。如今的低端机市场的三大巨头为IQOO、Realme和红米,就连魅蓝的大哥魅族都卖不过它们。而它们的最大特点就是性价比,外观、芯片和屏幕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消费者之所以选购它们只是因为它们便宜。

 

如果魅蓝能在系统或者外观上拔得头筹,那么就能吸引不少消费者,这两点恰恰又是魅族的拿手项目。在相性价比差不多的情况下,如果Flyme系统好用、外观设计新颖,就不怕没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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