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知产聚焦 > 邻接权

邻接权

邻接权是国际版权法的通用概念。日益增多的国家授权保护表演者、唱片制作者和广播组织进行活动的利益,在公开使用作者作品、各种艺术家的演出或向公众播送时事、新闻报道及任何音像或图像方面进行活动的利益。邻接权的主要类别有:表演者禁止他人未经他们同意而对他们的表演进行录音、直接广播或向公众传播的权利;唱片制作者授权或禁止他人复制他们的唱片和禁止擅自复制的唱片进行发行的权利;广播组织授权或禁止他人转播、录制和复制他们的广播节目的权利。邻接权的保护期限除了表演者其表明表演者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不受限制外,其余权利的保护期限均采用发行起算法,即截止于表演发生后、首次出版或播放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1邻接权的种类包括哪些?

2019-05-31

【版权法】邻接权的种类包括哪些?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邻接权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邻接权的种类包括哪些?

邻接权的种类包括哪些

(一)出版者权 出版者权,是指书刊出版者与著作权人通过合同的约定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出版的作品所享有的专有使用权。出版者权包括:1、专有出版权。专有出版权是指出版者经著作权人的授权,在合同约定期限和地区,享有并排除他人出版某一作品的权利,又叫独占出版权。出版者对某部作品享有专有出版权即意味着:对于著作权人,在其授权出版者出版其作品后,在合同许可期限和地区内,不得再次授权他人出版;对于出版该作品的出版者,在其享有出版权的期限内,只能自己出版,不能许可他人出版;其他人均不得复制发行该作品,不得侵犯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在各类出版者中,只有图书出版者对其所出版的作品拥有法定的专有出版权。报纸、期刊出版者能否对其出版的作品享有专有出版权则取决于与作者的合同约定。出版者所享有的专有出版权还受到版本的限制。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对作品某一种文字版本的专有出版权只能限于该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和缩编本,著作权人许可其他出版者以其他版本形式出版该作品的,不构成侵犯专有出版权。2、出版者的义务。(1)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书面的出版合同。(2)按期、按质出版作品。(3)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时,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

2什么是邻接权,邻接权有哪些内容?

2019-05-28

标签: 邻接权

邻接权对于大家可能是比较陌生的一个名词,但这项权利却是与我们的生活有着紧密联系的。我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规没有直接使用邻接权一词,但它是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有直接关系的一项权利。下面小编详解为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邻接权,而邻接权又有哪些内容?

什么是邻接权,邻接权有哪些内容?

一、什么是邻接权?

邻接权,也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活动过程中,对其为传播作品而创作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我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规没有直接使用邻接权一词,而称作“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邻接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邻接权是指传统意义上的邻接权,包括表演者权、音像制作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者权,在不同的国家,上述三类狭义邻接权的具体内容也稍有区别。广义的邻接权,又增加了包括出版者权在内,几乎一切传播作品的媒介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有些国家甚至将与作品尚有一定差距的含有“思想表达形式”的制品或产品的传播权都归人了广义的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虽然没有直接使用邻接权的提法,但著作权法的调整对象却包括了广义邻接权的基本内容,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以及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者权。

二、邻接权有哪些内容

传统的邻接权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制作者权和广播组织权三种权利,但不同国家对邻接权种类的规定又不尽相同,如德国著作权法中的邻接权除上述三种权利外,还包括特种

当前第2页共2页12条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11根据您的需求,我们为您推荐了4位顾问

  • 专利代理研究员

    专利代理研究员

    资深专利代理专家,从事知识产权工作20多年,曾参加过国际知识产权交流会议,并在国外多个国家专利局进行过培训。

    详细了解律师
  • 李世端律师

    李世端律师

    具有法律、计算机、工商管理等多重专业背景,研究生学历,专业知识产权工作15年,擅长商标确权诉讼和专利无效等。

    详细了解律师
  • 资深知识产权顾问

    资深知识产权顾问

    从事知识产权工作20多年,曾在包头钢铁研究院、冶金研究所工作多年,担任总工程师。

    详细了解律师
  • 中华专利代理人

    中华专利代理人

    擅长生物、化工、机械和电子方面专利申请代理,并在商标领域有丰富经验。

    详细了解律师
4,10,11,31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