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账务上应该怎么做账呢?除了账务处理,收到留抵退税款如何选择现金流量项目?实务中也有很大争议,是选择“收到的税费返还”还是“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呢?
一
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的账务处理
(1)提交留抵退税申请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退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退税款
(3)当月申请当月收到退税,也可以直接做: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
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的现金流量列示
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的现金流量列示问题进行了解释,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款应计入“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
实施问答原文如下:
2、如果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款应计入“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实施问答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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