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回申请有费用吗的问题最近引起很多人的关注,也是本月以来大家提到过最多的问题之一,接下来就说说撤回商标注册费退吗的相关知识,也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一、 商标 撤三答辩流程和费用分别是什么? 商标撤三需缴纳的官费是1000元,由商标局收取,委托 代理 机构会收取适当的服务费。商标撤三的流程是:申请人提交撤三申请。 申请人进行举证。 商标局通知注册人答辩,下发《《关于提供 注册商标 使用 证据 的通知消念悉》,这时候注册人需要在2个月内提交商标实际使用的证据。 商标局进行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 如果注册人和申请人对决定有任何异议的,都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复审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 》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二、类型 商标申请被驳回前递交(防御型撤三) 若在后商标与在先商标基本相同或者极其近似,通过商标检索已经可以确认这枚在先商标必然要被引证出来,则提出在后 商标注册申请 被驳回前进行撤三申请,以便在商标局实质审查“在后商标”前撤销“在先商标”的注册,保证“在后商标”的注册。 商标申请被驳回后递交(进攻型撤三) 若在后商标已经被商标局引证在先商标予以驳回,在后商标申请人可对引证商标提出撤销三申请,同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驳回复审申请(商评委,周期一年半左右)并请求商评委等待商标局就撤销案件的审理结果; 三、商标撤三提交文件 1、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应注明撤销理 2、经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 副本、 身份证 等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 商标代理委托书 ; 3、直接到 商标注册 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四、可撤回撤三申请的时间点 1、自撤三申请人递交撤销申请时起至商标局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之前可撤回,通常1个半月至5个月左右的时间; 2、自商标局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时起至商标注册人提交答辩前,通常2个月左右的时间,尚未求证到特别明确统一的答案; 3、商标注册人提交使用证据后,若注册人按期答辩,则可撤回(撤销);若商标注册人未按期答辩,则属商标被法定撤销情形,撤三申请人无法撤回; 这个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一拿乎般来说都是1000块钱左右,这是由那个商标局收取的,但是一般是按照当地的标高尺准,可能有一些出入,但是这个差别也不是很大的,具体的流程去办理的时候是有这个提示的,可以按照这个提示来进行。
关于商标撤销,《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 不正当手段 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尘液闭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 利害关系人 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派裂辩。”依据上述规定,商标注册成功以后,商标局可以依法主动作出撤销决定,相关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依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注册商标的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商标撤销申请人只能是“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而不是任何人,同时,申请商标撤销是有时间限制的,除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外,其他必须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撤销之申请。这里的“五年”期限非常关键,这就要求我们的企业必须有一个长期的检索监控机制,对于涉嫌侵犯自身权利的商标注册行为及时地提出异议或撤销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以后,将在双方交换证据后进行听证,并依法作出裁决。对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决,双方当事人同样可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行埋野政诉讼,一审作出后不服还可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申请商标撤销,需要向缴纳商标撤销费1000元每件,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及上诉,其诉讼费及上诉费均为50元每件。需要提醒的是,向法院提出的是行政诉讼,其审查的是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决是否合法正确,因此,在行政诉讼阶段,原则上,双方当事人均不可再提出新的证据或主张,这也就是说,在申请撤销的阶段即聘请一个专业的律师来代理,及时充分的举证,这是非常重要的。
[]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野嫌御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所需时长9-12个月产品有效期者纳无限制。撤销商标官费收费:500元。
撤销商标通常有以下情形:
(1)就相同或者近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或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2)未经授权,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商标注册,被代理人提出异议的。
(3)商标中包含有商品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志的地区、误导公众的。
(4)注册商标损害到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颂岩个月。
商标 注销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注销商标是不收费的,但是要是找 代理 公司注销商标的话,注销时是需要收取一定代理费的哦。 商标注销申请书件的准备: 1、《商标注销申请书》。商标注销申请书应打字或印刷,申请部分注销的,应填写申请注销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2、交回原《 商标注册 证》,不能交回的说明原因; 3、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确认的 身份证 明文件( 营业执照 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知棚; 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委托机构办理的,提交 商标代理委托书 ; 5、注册人名义已发生变更的,在申请注销时应以变更后的名义申请注销,但应提供登记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商标注销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2、注销 注册商标 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注册人。 3、注销仅适用于注册商标,不需缴纳费用,申请人需要放弃注册申请的应办理撤回 商标注册申请 。 4、不能上缴《商标注册证》的,应说明原因。 5、注册人名义已发生变更的,在申请注销时应提供工商登记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6、申请人如需受理通知书,应向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说明,到申请受理处开具受理纯猛袭通知书。 7、注销注册商标的申请被核准后,发给申请人核准注销通知,并刊登。 8、申请部分注销的,应严格按照《注册证》上的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填写需要注销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申请部分注销经核准后,将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 9、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商标不用了一定要记得注销,要不后期会有麻烦的,注销商标,商标局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但是自己嫌麻烦找代理机构进行注销,那么就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具体多少钱,每个地区都是不一样的,具体要根据当地的收费标准为准做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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