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申请专利 > 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 > 可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可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日期:2022-12-23 11:03:56      点击:

导读:可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均是在立足于产品的基础上,对产品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改进、或者设计。

一、可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可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法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二、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如下: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的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以上第4条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授予专利权。

此外,知春路网提醒您,专利法还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如“赌博机”、“制造毒品的方法”。

三、侵犯外观专利权赔偿多少?

侵犯外观专利权赔偿标准一般是在5000元以上至30万以下之间确定。

1.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2.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3.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推荐阅读:

专利权宣告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在北京申请专利如何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未经他人许可实施他人的专利就会侵犯其专利权吗?

专利权质押登记_专利权质押登记是什么意思

申请专利需要哪些材料,需要多久时间

2021申请专利有什么作用

本文来源:https://www.zhichunlu.cn/2022/zlsqzx_1223/7746.html

热门专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