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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数字人民币商标?无效!

日期:2022-04-13 17:11:37      点击:

据中国市场监管报4月12日报道,29件恶意抢注数字人民币商标被宣告无效。当日,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以“DCEP”为关键词检索,在获得的商标结果中,证实部分商标为“无效”状态。

“DCEP”全称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是央行在启动数字货币研发数月后,于2018年3月首次公开提出的数字货币项目。自2019年底至今,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陆续在三批共20余个城市展开。此外,央行也已正式启用并对外公布e-CNY标识,作为数字人民币的英文缩写。

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检索结果看,从2018年3月起,有数十个包含“DCEP”字样的商标被注册,其中2019年注册的商标就有约60个。在被标注“无效”的商标页面中,有“申请被驳回、不予受理等,该商标已失效”的说明;在检索页面,也有“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提示。

据中国市场监管报报道,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查认为,自然人胡志严等8位申请人在央行首次公开提出其数字货币项目后,在多个类别上申请注册“DCEP”“ECNY”“PBCDCEP”等商标,明显具有“蹭热点”嫌疑,构成恶意抢注国家重要战略项目名称的情形,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自然人胡志严等8位申请人已注册的29件商标依法宣告无效。

记者注意到,今年初印发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中还明确了失信行为的认定,其中就包括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以及提交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申请行政确认的行为、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等。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程维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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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zhichunlu.cn/2022/hyxw_0413/7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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