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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人吴向飞起诉环球音乐侵犯版权,并致函酷狗、酷我等

日期:2021-06-18 16:41:50      点击:

作者:锦上花

6月15日,音乐人吴向飞发文称,台湾环球音乐版权公司(下称“环球音乐”)侵占其11首音乐作品的版权费,并向网易云音乐、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等4家平台发出了律师函。

据悉,吴向飞是一名作词人,担任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理事,曾给陈奕迅的《路一直都在》等歌曲填词。

吴向飞称:“写歌,体现智慧价值、知识价值、版权价值,但上个月我才发现,写歌居然还有让版权公司‘不劳而获’‘四处敛财’的价值。”吴向飞表示,希望此次维权能对音乐行业做出一点贡献。

11首音乐作品被侵权 吴向飞发送律师函维权

吴向飞公开表示,自己享有11首作品的音乐著作权,分别是陈奕迅的《路一直都在》《7》《独居动物》《臭美》《hippie》;杨宗纬的《谁会改变我》;萧亚轩的《不远》;陈坤的《淡淡忧郁》《幸福中》;许志安的《流浪狗》以及张卫健的《超人》。

吴向飞申明,环球音乐长期未经自己允许,私自以著作权管理者身份授权诸多单位使用以上11首音乐作品,严重侵害其著作权,给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2018年,在灿星文化制作的《中国新歌声》节目上,有参赛选手翻唱了陈奕迅的《臭美》,灿星文化在未核实版权归属的情况下支付给环球音乐使用费。据悉,该首歌曲的使用费为8万-10万元。但是,在环球音乐给吴向飞的版税报表中,并未出现灿星文化对使用《臭美》支付的费用记录。

GPLP犀牛财经了解到,环球音乐并非一直不向吴向飞支付版权费,只是支付金额较少。吴向飞称:“5年,环球准备付给我的版权总额为新台币82178元,以6月10日汇率换算,折合人民币18974元。”

其中,《路一直都在》这首作品,环球音乐准备向吴向飞支付的词曲使用费为每年271元,平均每月22.58元。

2021年5月,吴向飞向网易云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QQ音乐4家平台发送了律师函,要求4家平台支付其这些年支付给环球音乐的费用。

6月初,腾讯回复了律师函,并发来了版税数据。吴向飞称,腾讯支付给他的使用费,在同一期限,比环球音乐准备支付给他的版税总金额还高。

腾讯表示已开始向环球音乐追讨版税,但是截至发稿,其他平台暂无回应。

受害者众 吴向飞“捅破窗户纸”

此前,环球音乐声称有与吴向飞签订的相关合同,而后又称合同丢失,并表示即使拿不出合约,也不代表双方没有签订过此合约。

之后,环球音乐通过邮件向吴向飞表示,愿意退还部分费用。但是吴向飞拒不接受此解决方案,“假如没有被我发现,环球会退钱吗?”

5月13日,吴向飞在微博上表示:“我的确曾想过沉默,思考这些事值不值得我花这么多精力?好像在一瞬间,我就决定了,必须这么做。有一天,如果有人跑来对我说‘吴老师,写歌的收入,我还挺满意的。’我会告诉你:太棒了!总要有人捅破这层纸,那就我来吧。”

版权被侵犯的不止吴向飞一人。

此前,在音乐人张亚东不知情的情况下,有平台使用其作品并表示是环球音乐授权的,已将版权费支付给了环球音乐。之后,张亚东找到环球音乐,环球音乐予以赔付并道歉。

2017年,选手毛不易在《明日之子》节目上翻唱了李志的歌曲《关于郑州的记忆》,并未获得李志授权。在第二季《明日之子》节目上,选手邱宏凯又翻唱了李志的歌曲《天空之城》,同样未获得李志授权。对此,李志要求节目赔偿其300万元。

2020年,音乐人孔朝称在爱奇艺的电影《刺客记忆之血月》中,未经许可使用自己的作品《痛苦时候最寂寞》,并因此起诉爱奇艺,最后法院判决爱奇艺支付其赔偿费8700元。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6月1日施行的新《著作权法》中对版权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规范。其中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将使用费的收取和转付、管理费的提取和使用、使用费的未分配部分等总体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应当建立权利信息查询系统,供权利人和使用者查询。”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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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zhichunlu.cn/2021/hyxw_0618/45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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