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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无效宣告所递交的材料

日期:2021-06-30 15:47:45      点击:

我国现行的商标制度为商标注册使用制度,注册商标的权利主体对其商标依法享有专有使用权,并排除他人将相同或相似商品使用在与其注册商标指定商品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但是有的注册商标是无效的,那么,注册商标无效宣告所递交的材料?现在就跟着知春路网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注册商标无效宣告所递交的材料

1、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

2、经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代理委托书;

4、利害关系人证明资料、商标使用证据材料。

第五章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注册商标代表什么意思

注册商标,“非注册商标”的对称。是指经商标管理机构依法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的注册需具备法定条件和经法定程序。在商标注册制度的国家内,商标一经注册便获得使用注册商标的专有权和排斥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禁止权。中国现行的商标制度为商标注册使用制度,注册商标的权利主体对其商标依法享有专有使用权,并排除他人将相同或相似商品使用在与其注册商标指定商品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

三、注册商标的好处

1、 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

2、 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 受法律保护。

3、 通过商标注册,可以创立品牌,抢先占领市场。

4、 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5、 商标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

6、 商标还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的必备条件。

7、 地方各级工商局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以上就是知春路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的关于注册商标无效宣告所递交的材料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注册商标无效宣告所递交的材料:1、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2、经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代理委托书;4、利害关系人证明资料、商标使用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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