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商标注册申请 > 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 > 细数商标分类,你应该知晓的商标基础知识

细数商标分类,你应该知晓的商标基础知识

日期:2020-01-14 13:47:07      点击: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

从商标的这个定义中,我们也看到,对商标进行分类有很多个可以切入的方向。一般地,商标可以按照是否注册、商标的知名程度、注册商标的不同使用对象、商标的构成要素等角度对商标进行分类,下面我们就具体地了解一下。

 

按照是否注册,商标可以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是指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顾名思义,就是指没有经过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商标能够比未注册商标获得更全面更有力的保护。是否通过注册获得这种保护,由商标使用人自由选择。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以获得保护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就商标注册的主体来说,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因此,在我国个人也是可以注册商标的,但是必须有相关实体才行。

按照知名程度的不同,商标可以分为普通商标和驰名商标。 普通商标,是相对于驰名商标而言的,不属于驰名商标的其他商标都可以算入普通商标的行列。驰名商标是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值得注意的是,驰名商标并不是一种荣誉,也不是一种对商标持有人的授权。驰名商标的保护适用被动保护原则,即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人民法院等不得主动认定某个商标为驰名商标,只有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提出保护其驰名商标的申请后,才可以适用相应的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是事实认定、个案认定。商标是否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状态,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人民法院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是对这种事实状态的确认,而非对商标持有人的授权。商标因为其本身驰名而获得认定,而非因为认定而变得驰名。因此驰名商标认定是事实认定。商标是否驰名,应当在个案中作出认定,有关主管机关在特定案件中认定驰名商标,也仅在该案件中具有意义。并且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商品的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这在《商标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就注册商标来说,按照使用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四类。 这也是我国《商标法》中对注册商标从法律规定的角度上,对注册商标进行的分类方式。

在商品上使用的商标称为商品商标。在服务上使用的商标称为服务商标。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的最大区别在于使用对象不同,但它们之间又有共同的性质,有许多共同的法律关系,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从理论上也将服务作为一种商品,或者提供商品也包含着提供服务。在《商标法》中,虽然对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做了区分,但它们可以适用同样的规则,因此《商标法》也专门规定,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集体商标的主要特点是:(1)其所有权属于一个集体;(2)集体商标由这个集体的成员使用,不是该集体的成员不能使用;(3)该集体成员只能商事活动中使用该集体商标;(4)集体商标的作用在于表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于该集体的成员,以便于与不是这个集体的成员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如“永春佛手”即是由永春县茶叶同业公会注册的集体商标。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证明商标的主要特点是:(1)证明商标是由对某些商品或者服务在所欲证明的事项上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申请注册,这体现了一种保证能力、检验能力;(2)证明商标的使用者不是商标持有人,而是由商标持有人认定的单位或个人使用;(3)证明商标的作用是证明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而非仅指示来源。如“盘锦大米”即是2004年正式注册的证明商标。

另外,根据商标的构成要素,还可以将商标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三维标志商标、颜色组合商标、声音商标等。 我们考察商标的本质特征,会发现任何能够将某个商标与其他商标区别开的标志,都可以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因此我国的《商标法》也就明确规定了商标的构成要素可以是上述的各种要素,或者是这些要素的组合。我们在现实中见到的各种商标,既有单一要素构成的商标,也有多个要素组合构成的商标。特别值得说一句的是,声音作为一种可区别的要素,也可以注册成为商标,这一点规定是2013年修订《商标法》时新增加的内容。这方面的的商标例子其实也有很多,比如诺基亚手机的开机铃声、米高梅公司的狮子吼,都属于声音商标。还有,个别国家把气味也作为商标的一个要素,可以申请注册气味商标,但在我国尚不能注册。

如果喜欢知春路知识产权的文章,可以关注知春路知识产权商标查询网 ,更多精彩的资讯等着您!

推荐阅读:

第19类商标分类包括哪些?

国际上通用的尼斯协定注册国际商标分类有哪些?

国际商标分类遵循哪些原则?

商标分类到底要注册几个类别才够用?

应用程序(APP)的商标分类注册

商标分类有哪些方法?

国际商标分类原则

本文来源:https://www.zhichunlu.cn/2020/sbzcwt_0114/3628.html

热门商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