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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视界”公司被指涉嫌敲诈 成立2年诉讼2000多起

日期:2019-08-14 16:25:59      点击:

阅读:版权声明版权符号著作权法影视作品

上海一家通信行业公司在其网站上介绍中国联通(5.420, 0.01, 0.18%)的材料中使用网络配图,结果被图片库网站以涉嫌侵权为由告上法庭。在2019年8月7日的庭审中,双方因赔偿金额问题未达成和解。涉事公司负责人表示,如果法庭判决败诉,将提起上诉。

海郑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下称“海郑实业”)系上海市闵行区的一家技术公司,据该公司负责人张明鹤描述,此案起因是他们在自家网站“行业动态”栏目援引了一篇关于中国联通的介绍。引来麻烦的是,文章配发了一张联通大楼的照片。2019年7月31日,海郑实业收到徐汇区法院传票及本案诉状。诉状显示,深圳市美丽视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美丽视界”)以“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纠纷”为由,对海郑实业进行诉讼,称其使用的印有中国联通logo的照片涉嫌侵权。如果喜欢知春路知识产权的文章,可以关注知春路知识产权商标在线查询网,更多精彩的资讯等着您!

“美丽视界”公司被指涉嫌敲诈 成立2年诉讼2000多起

记者留意到,涉案图片是一张印有中国联通logo的照片,被指为对美丽视界图源文件“第一辑/DVD1/李向晖 /金融街(7.460, 0.07, 0.95%)/405.jpg”(以下简称“405 号图片”)构成侵权。美丽视界认为,该图片系其签约摄影师李向晖拍摄,海郑实业引用未获许可。

海郑实业认为,目前没有相关司法鉴定证明涉案图片与“405号图片”的一致性,美丽视界提供的证据里也不包含涉案文章的点击量、发布时间。此外,图片上没有作者署名、相应的水印。另外,美丽视界与李向晖签订的《著作权转让合同书》约定的转让对象不明确;美丽视界虽然提供了李向晖与他人签订的《委托创作合同书(摄影作品)》,但附件只有转让的图片数量、图片名称,没有图片的内容。据此,海郑实业认为,美丽视界无法证明其对涉案图片享有著作权。此外,在转载原文章时,对方没有标注“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海郑实业均标注了来源;文章属于行业交流版块,并非为了宣传海郑实业公司。因此,海郑实业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善意使用”。

海郑实业认为,美丽视界涉嫌寻衅滋事、敲诈,请求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追究其刑事责任。该公司负责人张明鹤表示,在8月7日的庭审中,主审法官询问其是否接受调解,但双方因调解金额,未能达成一致,“如果败诉了还将继续上诉。”

公开资料显示,美丽视界成立于2016年9月,是深圳一家从事摄影摄像服务的公司。记者在“天眼查”查询发现,美丽视界涉及的诉讼共有约1109件。被其起诉的不只有企业,也有新闻媒体。在这些案例中,胜诉、败诉以及和解情况均存在。海郑实业代理律师朱明勇表示,经调查,美丽视界成立两年多以来,已发起诉讼两千余次。截至目前,涉及美丽视界的开庭公告还有60余份。(来源:界面新闻 记者:曾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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